《航海王》(又被称为海贼王)是漫画家尾田荣一郎写作的一部动漫作品,该作最开始从一九九七年就早已刚开始更新连载,迄今已有20年的時间,也是守候大家渡过了童确实童年时期,而上月,日本国节日研究会宣布根据验证,将每一年的7月22日开设为“ONE PIECE节日”。而做为被吉尼斯纪录验证的全世界投放量最大的单一创作者写作的系列产品动漫漫画,当然也招来一些非法生产商巧立名目,大搞仿冒,前不久,北京市工商局联合行动,对外开放公布了一部分侵害商标权的实例,在其中就会有《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2款手游游戏因涉嫌侵害“海贼王”商标被处处罚近三千万元。
依据“海贼王”商标权利人出示的案件线索,工商管理局发觉某手机游戏商开发设计的《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在未历经受权的状况下就在各种应用商城发布,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惩罚要求,工商管理局勒令被告方马上终止侵权责任,并罚款29370330.99元。
但是本次恶性事件也有此外的一面便是大家前文提及的“海贼王”商标权利人,你觉得这一“海贼王”商标权利人是《ONE PIECE》著作权方吗?错,另有他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先《ONE PIECE》的著作权方集英社在二零零七年7月4日申请办理申请注册了“航海王ONE PIECE”的各种商标,但并沒有申请注册“海贼王”的商标,而最开始官方网的英译名为《航海王》,但之后大家却把《海贼王》慢慢叫了解了,而《ONE PIECE》著作权放在发展我国市场时,偏要恰好跳开这一最具名气的商标申请注册,这也让此外一家企业抢鲜着手,在二零零七年8月24日取得成功申请注册申请办理了“海贼王”商标,而当《海贼王》的知名度远比《航海王》更高时,集英社还想在申请办理“海贼王”商标被不容置疑的驳回申诉了。
那麼集英社就碰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难题,当受权他人能够开发设计自身IP的情况下,只有用“航海王”,没法用“海贼王”,而“海贼王”却要比“航海王”更非常容易被游戏玩家接纳。并且只要是有“海贼王”的侵权行为时,集英社也没法上告,只有看见手握着“海贼王”商标的某网络游戏公司去消费者维权理赔,像这类恶意抢注商标的恶性事件一直都在产生,例如当初的iPhoneiPad商标、滴滴顺风车、陌陌直播商标等,因此 本次恶性事件也再给工业界的人员打响了敲警钟,尤其是网络游戏公司游戏中发布前一定要留意高度重视商标合理布局,否则便是“有苦说不出,有苦难言”了。